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梨树县2021年全域禁烧行动方案的通知
梨政办明电〔2021〕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梨树县2021年全域禁烧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梨树县2021年全域禁烧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从根本上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引发的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5+1”模式,助力乡村振兴、黑土地保护和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和习近平总书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秸秆禁烧管理方式,科学运用政策、管理、技术和县场手段,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肥料化和饲料化为主,能源化为辅,原料化和基料化为补充的原则,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同步加大对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置力度,逐步实现全县玉米及水稻秸秆全量化处置。扎实推动县域全面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严格实行农作物秸秆全域禁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矩阵式+网格化”管理体系。扎实推进“秸秆处置‘5+1’模式”(五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建立依法、科学、精准、高效的运行机制。以保护性耕作“梨树模式”为重点,纵深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县域力争实现秸秆除农民自用外全部综合利用,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因地制宜不断拓宽秸秆“出口”,彻底解决秸秆“出口”问题。
不断提高秸秆禁烧监管能力,确保火点数逐年减少,力争实现“零火点”,推动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三、管理体系
建立“矩阵式+网格化”管理体系,纵向领导包、横向部门抓、指挥一体化、地块基层管,确保每一个地块都有科学的处置方案和完备的处置措施。
(一)纵向建立包保制。
建立完善包保责任制。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县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村包屯、屯包户以及党员联系农户的包保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包保责任,切实做到所有农业耕地,“片片逐级包保,处处逐级监管”,逐级落实。
(二)横向实施责任制。
1.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五化利用。
2.肥料化责任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各类玉米、水稻秸杆还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以及秸杆和畜禽粪便协同处理技术的试点和推广。针对玉米秸杆还田,制定免耕、深翻等技术的年度实施计划,推进落实农机具等相关措施,指导和监督从计划下达到验收的全过程工作。针对水稻秸杆还田,出台水稻秸杆还田技术规程和低留茬收割作业标准,制定深翻、深埋、旋耕、春打浆、秋打浆等技术的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和监督实施的全过程。针对秸杆和畜禽粪便协同处理,开展坑塘式、条垛式堆沤等技术的试点示范,推广普及成熟技术,引导第三方参与协同处理。将上述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
3.饲料化责任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实施“秸杆变肉”工程,逐步扩大饲养规模,提高秸杆消纳能力,并指导秸杆饲料化项目建设、技术开发和设备推广工作。在“秸杆变肉”工程现有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推广计划,测算秸杆消耗量;指导各地推广青黄贮、发酵、饲料化打包等技术,进一步提高秸杆资源化能力,将全县秸杆饲料化的来源和数量落实到地块。
4.燃料化责任部门为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保持现有生物质电厂的生产能力,稳定秸杆消耗量;推进新电厂的建设,提高秸杆消纳能力;配合省住建厅推广秸杆打捆直燃技术在乡镇供热领域的应用,以及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煤炭。通过综合分析现有和在建的生产能力,测算秸杆消耗量,形成年度消耗量统计表,将秸秆燃料化的来源和数量落实到地块。
5.原料化责任部门为县发改局。主要负责推进以秸杆为原料的新型建材、包装材料、制浆造纸、纤维素乙醇等项目的建设,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6.基料化责任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发展以秸杆为基料的食用菌产业。
(三)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
进一步强化县、乡镇、街道、村屯(组)网格化监管体系,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明确各级网格长职责,加强基层监管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到网格内农业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四、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梨树县秸秆全域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梨树县秸秆全域禁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对各乡镇、街道禁烧工作进行指导帮扶。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于世伟 副县长
副组长:郭哲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鸿飞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邢占山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跃鹏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满有林 县发改局副局长
孙一良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彦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卓同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兴洪 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郝庆东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贵新 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国明 县应急局党组成员
刘佳楠 县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李养超 县委督查室主任
张 磊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筹调度,使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二)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做好秸秆全域禁烧和秸秆全量化处置的宣传引导工作,号召公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妥善做好秸秆焚烧相关舆情应对。
县纪委、县监委负责对秸秆全域禁烧和全量化处置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涉嫌失职渎职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工作,统筹调度各地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情况,牵头制定“五化”综合利用近远期目标,明确相关指标和实施路径,具体实施全县燃料化和原料化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五化”综合利用情况年度考核,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大能源化、原料化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推动各地不断提高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水平。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县发改局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各地实施耕作方式改进和农机农具研发,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推广应用新农业技术和新型农机设备,具体实施全县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的推广工作,提高利用水平。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县区秸秆禁烧巡查。
县财政局配合各部门制定补贴政策,积极配合支持相关县直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加大秸秆处理资金投入力度。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县区秸秆禁烧巡查。
县行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秸秆禁烧巡查。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全县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并对各乡镇、开发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协调调度各相关部门禁烧工作,督促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街道禁烧工作,跟踪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办任务落实情况。
县林业局负责结合森林防火工作,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县区秸秆禁烧巡查。
县应急局负责及时处理因秸秆焚烧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协调县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各地做好相关防火工作。
县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配合各地及时处置因秸秆焚烧导致的失火等公共安全事件。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对各地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秸秆离田、禁烧管控等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各乡镇、开发区、街道、行政村为实施主体,承担辖区内秸秆全域禁烧和全量化处置各项工作的属地责任。
五、综合处置体系
(一)提高秸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县农业农村局要深入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向短链方向发展,即通过还田或过腹直接转化,实现大规模处置;县发改局、积极探索秸杆综合利用向高技术方向发展,即通过创新技术生产高端产品,大幅提高附加值,实现产业良性循环。
(二)建立火点处置体系。
依据市(州)级、县(市)级、乡镇(街道)级、村级、屯(组)级五级网格化包保体系,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省规定的处置方式,及时处置火点。各级网格长巡查检查、火点处置的具体职责按照梨树县各级网格长主要职责清单执行(见附件)。火点妥善处置后,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火点处置有关情况。
六、保障体系
(一)加强日常调度和年度考核。
县秸秆全域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县区秸秆全域禁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对各乡镇、开发区、街道禁烧工作进行指导帮扶。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筹调度、综合协调,定期调度各乡镇、开发区、街道禁烧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将以督办函、预警函、提醒函等方式予以指导。将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和秸秆无害化处置纳入县绩效考评体系,分别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考评打分,作为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和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内容。
(二)持续开展巡查检查。
制定巡查检查和包保帮扶方案,建立巡查检查制度,明确秸秆调度、处置等部门和责任人职责,确定巡查检查区域、时段、内容、人员,加强分析研判,突出对关键时段、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巡查频次。
(三)严肃实施考核问责。
县生态环境局定期通报各乡镇、开发区、街道火点情况,按时调度各乡镇、开发区、街道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整体进展情况,对火点控制不力的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定期调度各地“五化”利用工作进展。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应于每年4月末前对辖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县直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每年5月10日前,形成本部门秸秆全域禁烧相关工作自查报告,报县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落实支持政策。
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开发区、街道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32条》等文件精神,明确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支持政策的措施,推动秸秆全量化利用。
(五)加大财政投入。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继续对“五化”综合利用进行支持。要结合实际,明确利用本级资金对秸秆处置给予适当补贴的具体措施,自行制定本辖区内相应补贴政策,自行制定验收办法并组织验收。逐步培育一批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收储运及无害化处置体系提供组织、队伍、设备和装置保障。
(六)加强技术支撑。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快推广秸秆全量化处置的新型农业技术装备和处理技术。参照《吉林省秸秆全量化处置技术装备汇编》,要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的技术手段大力推广,探索推行秸秆全量还田、移动式焚烧炉无害化处理等技术。
(七)加强宣传引导。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告》,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秸秆全量化处置宣传工作。要结合农村宣传工作特点,采取印发通告、发放宣传单、张贴条幅等宣传手段,并充分运用“大喇叭”和巡逻车循环播放宣传音频,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在牵头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密切关注秸秆焚烧舆情,妥善做好应对工作。
附件: 1.各部门主要职责清单
2.各级网格长主要职责清单
附件1
各部门主要职责清单
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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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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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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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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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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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各类玉米、水稻秸秆还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1.针对玉米秸秆还田,制定免耕、深翻等技术的年度实施计划,推进落实相关措施,指导和监督从计划下达到验收的全过程工作;
2.针对水稻秸秆还田,出台水稻秸秆还田技术规程和低留茬收割作业标准,制定深翻、深埋、旋耕、春搅浆、秋搅浆等技术的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和监督实施的全过程;
3.负责开展秸秆和畜禽粪便协同处理,开展坑塘式、条垛式堆沤等技术的试点示范,推广普及成熟技术,引导第三方参与协同处理;
4.测算秸秆消耗量,形成年度消耗量统计表,将秸秆肥料化的来源和数量落实到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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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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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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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实施“秸秆变肉”工程,逐步扩大饲养规模,提高秸秆消纳能力,并指导秸秆饲料化项目建设、技术开发和设备推广工作。
1.指导各地推广青黄贮、发酵、饲料化打包等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化能力。
2.在“秸秆变肉”工程现有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推广计划,测算秸秆消耗量,形成年度消耗量统计表,将全省秸秆饲料化的来源和数量落实到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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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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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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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负责督促指导现有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提高效能,规范生产,稳定秸秆消耗量;
2.推进新电厂的建设和现有电厂升级改造,提高秸秆消纳能力;
3.配合现农业农村局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技术在乡镇供热领域的应用;
4.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煤炭;
4.通过综合分析现有和在建的生产能力,测算秸秆消耗量,形成年度消耗量统计表,将秸秆燃料化的来源和数量落实到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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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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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的新型建材、包装材料、制浆造纸、纤维素乙醇等项目的建设,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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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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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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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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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级网格长主要职责清单
网格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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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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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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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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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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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
2.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工作措施并监督实施;
3.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4.制定补贴政策;
5.调度辖区内各级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综合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6.编制市辖区年度工作方案和巡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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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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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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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
2.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工作措施并监督实施;
3.制定补贴政策;
4.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5.调度辖区内各级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综合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6.制定本辖区秸秆禁烧年度工作方案和巡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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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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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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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年度工作方案,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任务,负责秸秆离田、还田等工作,按照拟定的处置措施和时限,及时配备相应的设备。
2.按照巡查方案,开展辖区的日常巡查,对关键时段、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大巡查频次;
3.按照火点处置体系要求,负责日常灭火器材的配备、灭火行动组织和指挥、后续火点核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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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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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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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巡查方案,开展辖区的日常巡查,对关键时段、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大巡查频次;
2.负责火点的现场处置,收到火点报警信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有效的方式及时灭火;
3.协助农户对田间地头的秸秆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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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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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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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巡查方案,开展辖区的日常巡查,对关键时段、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大巡查频次;
2.负责火点的现场处置,收到火点报警信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有效的方式及时灭火;
3.协助农户对田间地头的秸秆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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