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梨树县 2021-2022 年秸秆粪肥堆沤还田
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梨树县 2021-2022 年秸秆粪肥堆沤还田补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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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 2021-2022 年秸秆粪肥堆沤
还田补贴方案
为落实好黑土地保护“4+2”新模式,探索秸秆与畜禽粪污堆沤还田新机制,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结合《梨树县 2021 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偿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梨政办明电〔2022〕1 号),制定梨树县 2021-2022 年秸秆粪肥堆沤还田补贴方案。
一、补贴条件
(一)堆沤地点。堆沤地点须为村委会指定的地点,一般为远离村屯下风向,距离公路较近,地势较高不积水。
(二)堆沤方式。农户自行粉碎秸秆(6—10cm)和收集粪肥按质量 1:2 比例,10—15cm 分层间隔铺料。
(三)堆沤发酵。适量加入微生物菌剂或添加尿素,保持碳氮比在 25—35 范围,保证有机肥肥效。
(四)堆沤要求。做好“防渗、防溢、防淋”处理,下铺防渗膜,上覆保温保湿膜,周边修埂保护。
(五)腐熟还田。堆肥腐熟后适时进行还田,还田数量每公顷 20—30 立方米,堆肥未腐熟不能直接还田。
二、补贴方式
对实施秸秆粪肥堆沤还田达到标准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堆肥不超过 30 元。
三、申报流程
(一)农户申请。农户将秸秆和粪肥在指定地点进行堆沤,符合标准后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村级核准。村监委会组成 2 人以上小组对农户堆沤情况进行确认,主要核实堆沤地点、体积(立方米)等情况,留存影像资料(注:照片有经纬度标识,有固定参照物),形成确认数据上报乡镇(街道)。
(三)乡镇(街道)确认。乡镇(街道)组织 2 人以上小组对各村上报的数据进行 100%核查,确认无误后将汇总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章后,统一上报农业农村局阳关办备案。(联系人杨丹 18243499008)
(四)名单公示。各乡镇(街道)通过公示栏对补贴农户名单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五)县级核验。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户数进行不少于 10%抽查,对符合条件农户统一发放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秸秆粪肥堆沤还田工作,要指派专职领导负责,成立专职队伍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减少秸秆焚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效措施一抓到底。各村也要组建相应的队伍落实好这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各村充分利用宣传车、大喇叭、微信群等进行广泛宣传,宣传讲解补贴政策和重大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同时发动村社干部、老党员进行先行先试,带动村屯农户积极参与。
(三)督导问责。各级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核查数据准确,补贴发放真实有效。决不能出现贪污截流,挤占挪用等行为。县里要组织联合督导组,一经发现将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办明电9号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梨树县2021-2022年秸秆粪肥堆沤还田补贴方案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