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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220322013538184R/2022-12369
        分  类: 其他;土地;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通知
        发文机关: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标      题: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梨树县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梨政办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322013538184R/2022-12369 分  类: 其他;土地;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通知
        发文机关: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标      题: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梨树县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梨政办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4日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梨树县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梨政办发〔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梨树县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此文件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_365网新闻_日博365wWW133562发布)

         

        梨树县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梨树县是畜牧业大县,随着畜禽养殖体量不断增大,产生大量畜禽粪污是制约畜牧业发展关键性要素,为畜禽粪污找到合理化出口工作迫在眉睫,我县高度重视畜禽粪污利用工作,2019年完成梨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7个,建设各养殖密集村屯粪污收集点721个,购置畜禽粪污运输车辆92台,初步建立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主要路径为散养场户将自行处理剩余的粪污运输到粪污收集点,属地政府负责粪污收集点日常化管理,处理中心将收集点内粪污及时转运处理中心进行处理,但因粪污长途转运费用高,有机肥销路缺少出口等因素,生产商品有机肥模式处理的粪污总量有限。随着行业部门不断探索,近年来摸索的畜禽粪污就近就地堆沤发酵还田是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有效途径,操作简单便捷,降低运输成本,是推动种养循环发展的高效手段,是改善黑土地培肥地力的有力举措,具有广泛推广应用价值。为不断壮大畜牧业规模发展,探索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途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宜居,进一步完善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制度和管理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上级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护黑土地、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加强设施保障,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工作原则。

          提倡以地定畜,种养结合发展。结合乡镇土地、饲草饲料、养殖规模等资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布局,建立“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的种养循环农业体系,利用粪肥就地就近还田,改善土壤质量,保护黑土地中的大熊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循环发展。

          提升养殖水平,资源化利用。改进养殖设备工艺,鼓励利用节能饮水设备,新建圈舍安装自动料线、环控设施、使用TMR等,养殖粪污处理尽量采取干湿分离,减少前端总产量,养殖密集区开展粪污处理试点,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利用、就近还田、变废为宝,促进农牧业循环发展。

          政府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抓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关键在出口,发展有能力有思路的粪肥还田服务第三方,利用高效还田机械设备,提高粪肥还田效率,解决粪肥还田飞逝费力问题,以企业为实施主体,操作过程中收取适当服务费,政府根据相关政策适当补助。让种植户有效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粮食产量。

          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常态化约束机制。根据养殖体量、养殖畜种、区域特性,按照养殖场(户)自治、县乡村多级共治、多部门协同法治原则,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各地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日常监管约束机制。

          二、任务目标

          为有效解决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不健全、运行效率不高,村屯内散养户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破坏农村人居环境、制约畜牧业发展等问题,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主推养殖密集区开展畜禽粪污就近就地堆沤发酵还田,区域粪污处理中心作为夏季粪污利用方向补充,想成就近利用和中心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并在养殖密集村屯探索粪污适用模式并开展试点。到2022年底,散养畜禽粪污要基本杜绝乱堆乱放现象。到2023年底,各乡镇畜禽粪污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主,收储运体系总体运行效率不低于60%。到2025年,全县备案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7%以上,养殖密集村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放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90%,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有效遏制畜禽粪污对环境的影响。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指导粪污处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

          1.开展源头减量行动。加强养殖全过程机械化技术指导,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引导中小散养户或养殖密集村屯采用物理或生物除臭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生猪、肉牛、蛋鸡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改进养殖设备设施,加强绿色高效新装备新技术示范推广作用。普及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提高秸秆饲料转化率,降低粪污总产生量,从源头上遏制畜禽粪污增量问题。(责任单位: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农科院、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2.开展适用技术推广行动。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主动作为,采取专家授课、现场观摩、开展试点等方式,宣传指导粪污利用关键要点,推广切实可用的技术。在散养密集村整村推广应用堆肥发酵菌剂、除臭控制菌剂,缩短粪污发酵周期,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督促指导中小养殖户在自家庭院、田间地头建设简易、成本低廉、符合“三防”要求的畜禽粪污暂存发酵设施,发酵好的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特别是生猪养殖户,要单独建设尿液储存设施。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不断革新。(责任单位: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农科院,各乡镇、街道)

          3.开展规模养殖工艺提升行动。凡新建规模养殖场尽量采用干清粪工艺为主,特别是生猪规模养殖场,严格控制生产用水量。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采取养殖主体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引进环保科技和有机肥加工企业共同参与等方式,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生态养殖,改造圈舍设施,推广精准饲喂,提高饲料转化效率。普及推广秸秆和粪污“两废”结合田间堆沤、舍下发酵沼液还田、立体发酵罐、燃料化利用、蚯蚓养殖和有机种植、分子膜覆盖曝气堆肥等规模养殖场粪污就地就近利用技术模式,因地制宜的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模式。(责任单位: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农科院,各乡镇、街道)

          4.开展信息化管理提升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规定,县生态环境部门、畜牧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内容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抄送畜牧部门,粪肥还田利用效果由农业部门负责跟踪调度。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二)探索粪污资源化利用出口及政策支持。

          5.开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行动。鼓励种养殖大户。粪肥企业、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粪肥收储运用服务,培育一批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服务主体。种养场户对提供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清运服务的第三方参考运距、覆盖面、规模等因素支付一定费用。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带动作用,提高已建成的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厂)、村屯粪污收集设施利用率。完善监管服务机制,督促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服务对象资料台账,做到来源、去向全程可追溯。对施加粪污地块粮食产量进行连续记录,确保下一步推广有据可依。(责任单位: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6.开展粪肥还田综合利用行动。根据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布局,落实以地定畜,适度规模养殖。引导种养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粪肥订单等方式,按照养殖规模配套土地,建设田间贮存和输送管网设施,积极打造一批种养结合示范场、示范区。鼓励各地统筹谋划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支持畜禽粪肥还田,推动整乡整村发展养殖业,打造现代“养殖园区”,振兴乡村产业经济。利用“养殖园区”产生的粪污资源,大力发展瓜果、蔬菜和食用菌产业,打造现代“棚膜园区”,提升农业附加值,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7.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结合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政策,持续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强畜禽粪污还田技术指导和服务,参照相关标准和农业生产实际,指导农民科学施用有机肥。定期组织农牧业技术专家入村入户入田开展技术推广,面对面传授畜禽粪污堆沤发酵、有机肥替代化肥、底肥和追肥等配套技术,总结一批操作简单、应用面广、适应性强的利用模式。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有机肥,畅通粪污还田渠道,提高粪污还田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建立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机制。

          8.开展收储运体系建设提升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政府日常重点工作,对现有粪污收集点或粪污堆沤点要明确各方权责,以本地种养殖大户为主体,培育粪污还田利用第三方进行或招引外地有实力的企业处理,有计划、有组织的推进畜禽粪污收储运基础设施建设,畅通畜禽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确保规模场设施利用、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粪污两率达标。(责任单位: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9.开展乡村两级治理行动。压紧压实乡村两级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散养畜禽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提高农民群众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广大养殖户主动将畜禽粪污输送到自家田间地头堆积、发酵、还田,实现散养畜禽粪污在村屯内循环利用。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私自乱倒粪污的处罚力度,以村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畜禽粪污堆放日常管理,重点对村屯内“犄角旮旯”“路边墙边”巡回查看,严防畜禽粪污乱堆乱放行为。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千村示范”“九有六无”创建标准,培育一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样板村。(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0.开展执法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规模化养殖场未批先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建、不配套或不正常运行和养殖场(户)、区域性畜禽粪污处置中心随意倾倒畜禽养殖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规模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对乱堆乱放畜禽粪污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的移交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查处。散养户粪污监管由属地政府负责监管,日常依据村规民约开展治理,出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乡镇、街道要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和村规民约管控机制,切实防范畜禽养殖污染风险。(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民政局、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1.开展部门联动监管行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执法监管、普法宣传、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跟踪回访,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妥善解决。县畜牧部门负责指导养殖主体做好畜禽粪污收集的台账管理,对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进行处理处罚。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规模化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粪肥还田环节技术指导服务和有机肥政策落实。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对“千村示范”创建村开展督促指导和验收考核。(责任单位: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对本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总体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管理。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本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畴,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等工作。村委会负责完善执行村规民约,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组织村民做好畜禽粪肥清运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有关部门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和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对有机肥等专业化生产企业、第三方服务组织、粪肥抛撒车等技术装备、生物除臭等菌剂推广应用和检测监测等方面进行支持。落实国家、省支持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将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存储、处理等设施用地及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作为附属设施用地,鼓励养殖场(户)、种植业主建设地埋式和冬储春用式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粪污储存设施,就地就近转化利用畜禽粪污。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环保、能源、肥料等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拓宽资金渠道,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办,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考核激励。

          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年度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河湖长制等年度考核范畴。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每年联合组织对各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

          (四)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要意义、项目政策、技术模式和执法监管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树立示范标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抄送:县委各部门,纪委办公室;中省直各有关部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22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