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梨树县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梨树县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梨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此文件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_365网新闻_日博365wWW133562发布)
梨树县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效,持续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2〕59号)及《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吉林资〔2022〕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巩固“国家组织、省负总责、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依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
(二)遥感判读森林资源变化情况。以国土“三调”数据和2021年验收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采用遥感技术,判读林地、林木资源变化图斑,形成森林资源遥感判读数据库,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供基础支撑,逐步实现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评价。
(三)开展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自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核实林地、林木资源变化图斑,补充有关变化图斑和属性信息,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截至2021年底的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和变化数据库。
(四)依法开展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建立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台账管理和查处销号制度,实行案件查处情况动态管理。构建全县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据库。逐一查处违法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推动全面整改。
(五)开展森林督查“回头看”。对上年度森林督查自查质量、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核查督导,持续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查得准、改到位。
二、组织管理
为全面做好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规范化,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决定成立梨树县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森林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法”制度,统筹部署森林督查工作,研究解决森林督查重大事项等相关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毕志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晓春 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乔文华 县纪委副书记
张贵新 县林业局副局长
付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成勇 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站长
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副局长张贵新兼任,负责森林督查工作的协调推进,制定、对接和上报我县森林督查报告等工作,调度各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督查相关工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负责辖区内森林督查问题图斑现地核实,对判读图斑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送县森林督查办公室。牵头做好违法案件查处整改,需移交的移交执法部门,全力配合执法部门案件调查和查处工作,积极主动做好还林和复绿工作,加大林地管护力度,严格按要求上报查处和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后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销号。
(二)县林业局:对全县森林督查工作负总责。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统筹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全县林地变化图斑现地核实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跟踪、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查处整改和上年度森林督查查处整改情况“回头看”。
(三)县公安局:负责打处涉林违法行为。
(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督查有争议地块争议调处工作,土地性质确权工作。
(五)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负责森林督查问题地块土地性质核实和审核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5月至6月)。县林业局制定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对全县森林督查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做好遥感数据的领取、分发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同步做好森林督查工作部署、遥感判读数据领取等工作。建立涉嫌违法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二)现地核查阶段(6月至7月31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进行判读图斑全面档案核实、现地核实,并通过国家森林督查管理平台或手机APP上传已完成的图斑自查数据,建立自查结果数据库。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同步开展自纠工作。自查成果务必于7月31日前上报森林督查办公室,自行上传至国家森林督查管理平台。
(三)省级、市(州)级复核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根据县级自查工作完成情况,省林业和草原局和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我县自查情况进行内外业复核验收,对上年度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四)整改查处阶段。
第一阶段,案件查处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问题图斑收集整理材料,上报公安或执法部门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侦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恢复还林阶段(2023年4月1日至5月15日)。依法依规进行案件查处之后,要依据相关法规做好整治工作,需要恢复林业生产的要及时恢复,必须恢复森林植被的要限期恢复森林植被。林业部门做好造林设计,下达还林告知书,并督导还林,清收还林地块要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将还林结果进行备案。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对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上报,查处整改完成的进行销号。
五、工作要求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_365网新闻_日博365wWW133562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森林督查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林业部门和有关部门要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特别是要针对机构改革后基层林草部门技术力量较弱、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及当地新冠疫情防控情况,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合理配置力量,加强技术指导,确保任务落地,按规定时序推进。对森林督查工作组织不力、进度迟缓、质量不高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并采取调控措施。
(二)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林业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森林督查的主体责任,把卫片判读图斑现地核实作为重要基础,把案件查处整改作为关键环节,把林地回收还林作为主要目标。抓住重点工作环节,按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督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牵头抓总,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定期调度汇总工作进度等方式,统筹协调推进森林督查工作。确保情况核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三)要加快推进整改进度。对2022年度核实为非正常变化的图斑,林业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按照“边查边改”原则,及时予以立案查处,依法收回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确保整改时效。对2013-2017年度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18-2021年度的森林督查要深入开展“回头看”,全面清理陈案旧案,案件发生、查处、整改等情况作为林长制督查考核重要依据。对于存在权属或地类争议的,要积极协调督促当事双方,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要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不得以罚代批;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对确需继续使用林地且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条件的,要依法补办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要突出对重大要案的查处整治,严肃追责问责,以案促改。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备案制度,要把及时回收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作为整改到位的重要标准。
(四)要加强森林督查成果质量管理。林业部门要严把自查成果质量关,实行调查成果签字确认制度,所有现地督查图斑,督查人员应留存现地图像资料等佐证材料,上传到“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系统封库后即认为确认生效。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做好森林督查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排查。
(五)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对森林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行深入梳理分析,剖析问题根源,补齐管理短板漏洞,防止违法问题反弹。继续加深林长制改革,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公职人员,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森林资源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提升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
附件:梨树县2022年国家森林督查判读图斑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