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32201353815X4/2019-0776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函 |
发文机关: | 梨树县万发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年07月25日 |
标 题: | 梨树县万发镇人民政府关于万发镇佳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田地备案的函 |
发文字号: | 万政发[2019]57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25日 |
索引号: | 1122032201353815X4/2019-0776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函 |
发文机关: | 梨树县万发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年07月25日 |
标 题: | 梨树县万发镇人民政府关于万发镇佳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田地备案的函 | ||
发文字号: | 万政发[2019]57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25日 |
梨树县万发镇人民政府关于万发镇佳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田地备案的函
万 政 发 [2019] 57号
梨树县自然资源局;
万发镇佳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于2016年7月16日,经营耕作耕地80公顷,已经梨树县万发镇农村集体经济服务中心核准备案,为生产需要,该项目需要配套设施用地0.1626公顷,用于农机库房和晾晒场。地类为旱田,使用期限为5年(2019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30日),该项目属于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位于万发镇朱家村,建设方案及相关情况已通过梨树县万发镇朱家村2019年7月15日向社会予以公示,现公示期已满,村民无异议。所有建筑物保证为一层简易结构,不建永久性建筑物,便于拆除;按批准要求和方案建设;不改变批准用途,若改变用途或不按方案建设,同意按非法占地处理,无条件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接受处罚;使用期满如需继续使用,主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若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或不继续使用,保证及时拆除,恢复原有地貌。
特申请备案
梨树县万发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