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1月1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毕志杰在县政府101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九届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梨树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监管利用工作实施细则》相关事宜;研究审议《梨树县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实施方案》和修改《梨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相关事宜。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表土剥离利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保护好利用好宝贵的黑土地资源。要密切配合。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制定表土剥离和利用年度计划,组织《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实施、验收等工作。要严格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表土剥离、运输、存储、管护、利用等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做好记录及影像资料留存,保障表土剥离利用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绩效考评和正向激励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梨树县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坚决杜绝私自设立企业和存在僵尸企业等不良现象发生,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要加强配合。财政、审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紧盯企业利润、资产增长情况和成本、风险管控能力,引导企业加强回收逾期款项力度及防范新增逾期款项,全力做好县属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引导县属国企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要严格执行。县财政局要以《梨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为契机,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通过调剂、出租、处置等手段,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