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领导
县政府机构
为了做好政府工作,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如下规则:一、县政府职权(一)执行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以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行政规章,规定规范性文件;(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工作;(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规定(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五)...[详情]
为了做好政府工作,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如下规则:一、县政府职权(一)执行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以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行政规章,规定规范性文件;(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工作;(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规定(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