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环境保护局
内设机构
人秘科、党办、财务科、监督管理科、综合计划科、法规科、自然保护科、污染控制科、档案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宣教中心
主要职能
一、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二、起草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审批;对可能产生污染的项目进行环境登记或报相关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定防范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验收。
四、监督并指导生态环境建设、湿地保护、荒漠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环境监理、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调查处理县域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和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全县环保执法检查。
六、负责环境监测,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七、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开展环保科技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论证;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八、负责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组织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核辐射、电磁辐射、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环境新闻指导,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环境统计、信息、信访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县内外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组织管理。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