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特编制《梨树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_365网新闻_日博365wWW133562条例》、中央办公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维护社会稳定。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有利于全县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妥善处理。
二、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信息需求。尊重人民群众知情权,满足人们了解突发事件真相和处置情况的需求,通达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心声,增强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能力。
三、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舆论。要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有效形式,用好话语权,掌握主动权,并由授权的新闻单位第一时间进入现场采访,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报道突发事件动态及处置进程,把社会舆论引导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
四、坚持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_365网新闻_日博365wWW133562透明,做到开放有序。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外,对突发事件要按照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_365网新闻_日博365wWW133562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有序组织采访,切实做好媒体服务引导工作。
五、坚持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应急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纳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部署,坚持事件处置与新闻报道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积极主动做好信息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_365网新闻_日博365wWW133562和舆论引导工作。
六、坚持规范管理,依法开展报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_365网新闻_日博365wWW133562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做到科学、依法、有效管理,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我县境内,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第二章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指挥机构
成立梨树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中心以及负责事件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领导小组职责
一、按照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启动各工作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
二、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负责新闻发布。
三、负责接待县外媒体记者。
四、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应急指挥机关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第七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负责事件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拟写新闻通稿,参与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二、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提出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和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组织舆论引导。
第八条 领导小组工作组及其职责
一、新闻发布组。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和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组成,负责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二、信息监控组。由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公安局组成,负责有关事件情况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重要信息及时上报;组织对互联网舆论引导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综合协调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外事办和负责事件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的运转,情报信息上报及通报,负责记者管理等工作。
四、新闻中心。梨树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新闻发布会,为事件现场采访记者提供采访和发稿等服务。
第三章 新闻发布应急响应分级
第九条 事件分级
一、I级:县政府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主管部门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二、II级:县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成指挥部处置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III级:各单位、各部门指挥处置、造成局部影响的突发事件。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条 响应启动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根据需要,经县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县政府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县政府授权主管部门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由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新闻宣传部门和县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一、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组长分析突发事件形势以及境内外舆情,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责任。
二、启动新闻发布方案审批机制。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内容,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审定。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请示,并遵照批示迅速组织落实。
三、启动新闻发布机制。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布小组负责组织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由被授权的事件处置部门的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发布会、散发新闻稿、应约接受记者采访、口头或书面回答记者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采访应优先安排、接受中央、省、市主要新闻媒体采访。
四、启动省、市、县内外记者采访管理服务机制。有关工作小组及时受理中外记者采访申请,向记者提供事件有关信息。由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组织媒体采访活动、设计采访线路、联系采访对象;提供采访线索、背景资料、动态信息、安全提示,以及公共信号、传输渠道、上网设备等采访报道条件。同时加强对记者采访组织和现场管理工作。对进入非开放地区采访的记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进行与记者身份不相符活动的,要依法处理。
五、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迅速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封堵和删除网上有害信息。
六、由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授权或指定梨树时报、梨树广播电视台做好突发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采写、拍摄工作。事发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应对中央、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拍摄予以支持。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一、及时准确。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新闻发布既要争取发布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
二、把握适度。新闻发布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事件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要适时、适度,有助于公众对事件的正确了解,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事件处置,消除和化解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三、突出重点。要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打好主动仗。除及时发布事件造成的伤亡、损失和影响等信息外,应着重组织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妥善处置事件的情况,有关部门采取的防灾、防病、减少损失等应急措施;报道社会公众以健康的心态面对考验、战胜危机的信心,宣传有关方面知识。
四、分类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危及公共安全并造成广泛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及时组织新闻发布。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我国国际形象的事件,一般不作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_365网新闻_日博365wWW133562报道,可通过内参反映。确需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_365网新闻_日博365wWW133562报道的,要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授权新闻单位发布消息。
第十二条 记者采访管理
一、有关工作小组要为记者采访突发事件提供服务和方便,确保记者正当采访权益。
二、有关工作小组要在事发现场设立临时新闻办公室,及时记者提供信息,组织新闻发布。
三、在确保事件处置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安排记者到事件现场(或靠近事件现场)采访。现场采访记者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管理,不得干扰或影响事件处置工作。新闻主管部门要派人到事件现场协调现场指挥部组织记者采访活动。
四、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和报道需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可适度调控赴现场采访的境内记者数量,必要时核发现场采访证件,未持证件者不得进入现场采访。
第十三条 主动引导境外舆论
境外媒体如对突发事件进行歪曲性报道或借机造谣攻击、诽谤煽动,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做好辟谣和澄清工作。
第五章 后期工作
第十四条 善后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后,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事项。
第十五条 总结评估
一、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置等过程中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并上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
二、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中心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发布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及存在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并向县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追究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新闻媒体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依法对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十六条 相关保障
一、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备齐必要的应急保障用品,保证第一时间赶赴事发地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全面掌握宣传报道动态。
二、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要与交通、电信、电力、公安、铁路等有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电力等保障。
三、县级主要新闻单位要建立常备应急报道队伍。梨树时报社、梨树广播电视台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预案迅速组建应急报道组,赶赴现场开展采访报道。要加强编辑、记者应急报道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纪律、专业知识和自救技能。
四、县级主要新闻单位要加强应急技术保障建设,配备能够适应复杂条件下新闻采编播发需要,性能精良、移动性好、便于携带的先进技术装备,确保应急条件下采集、传输、播发渠道畅通。要建立具备较强技术保障能力的专门队伍,使其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第七章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把关
第十七条 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树立突发事件捂不住、盖不住,报比不报好,早报比晚报好,主动报比被动报好的观念,主动协调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重要信息,严重影响事件处置、损害国家形象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蓄意封锁消息,严重干扰中央、省、市、县主要新闻媒体正常采访活动,导致突发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力造成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各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发布信息职责,切实把信息发布和事件处置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形成实际工作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努力的舆论引导局面。
第十八条 落实责任
要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力求舆论引导的最佳社会效果。电视新闻、图片新闻在报道恐怖暴力事件时,要尽量避免出现恐怖和血腥画面。在报道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时,要按照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报道。不得随意猜测灾害、事故等级、伤亡数量和特征等敏感信息,不得随意猜测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等。各新闻单位要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九条 加强培训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并利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具体案例,对有关领导干部、新闻管理和新闻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编制、管理,并负责修订、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