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行动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省通过制定实施《吉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着成效。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残疾预防宣传效应持续扩大,遗传和发育、发病、伤害致残防控及残疾康复服务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的关键时期,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康吉林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令第675号)和《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国办发〔2021〕50号),结合我省残疾预防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按照三级预防原则,组织实施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等五大行动。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确立了残疾预防行动的指导思想,到2025年工作目标和残疾预防25项主要指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行动,部署了五个领域共20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主要包括推动残疾预防知识科普和传播,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二是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主要包括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三是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主要包括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预防和控制慢性病致残,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致残,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四是伤害致残防控行动,主要包括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五是康复服务促进行动,主要包括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支撑、加强监测评估和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强化残疾预防工作的实施保障。
三、主要特色
一是紧扣重点人群,在“健康吉林大课堂”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升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理念。
二是对准残疾预防五大行动25项主要指标,明确了计算方法和说明,更便于实施主体和职责单位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构筑我省防灾减灾四大体系,建设“一平台、两中心”,支撑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等应急管理工作。
四是建设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拓展社区康复服务功能,着力推进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五是强化建立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化工作法”,制定路线图,清单化推进,确保目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