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政务

        governor
        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2-09-01 16:16:00  

        梨树经济开发区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预算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区域内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依法编制区域内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依法管理区域内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4、按照权限规定审核或申报区域内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协助区内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5、负责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受四平市、梨树县人民政府委托,承办土地管理的前期具体事务性工作。

          7、负责区域内党员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等工作。

          8、研究和处理区域内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

          9、依法管理区域内的财政、国有资产、安全生产等工作。

          10、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区域内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

          11、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行使四平市、梨树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按照部门“三定”方案表述)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梨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10个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投资促进局、项目服务局(规划建设局)、企业服务局、经济发展局(项目中心)、招商局、财政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区建设管理局、督查考评办公室。

          下设0家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21年收支总预算26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5.6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减少 。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6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8.8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8万元,占1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2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68.8万元,占100%;公用经费0万元,占0%。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9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68.87万元,占100%;公用经费     0万元,占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2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9万元。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0万元。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或与2020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        。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或与2020年数持平)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或与2020年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或与2020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或与2020年数持平)。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部门本级共 1 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作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1年确定0个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涉及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

          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详见附表1-9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