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预算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辖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按照授权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干部管理;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辖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工会等群团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发展水平,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
二、机构设置
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置内设机构9个,另设非公党建工作办公室;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5名(10正、正科级、含非公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15副、副科级。其中: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园区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审计局各核定1正2副;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督查考评办公室、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局各核定1正1副;非公党建工作办公室1正)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事务;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国家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建设、对外宣传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干部、编制、人事等工作;承办上级对口部门赋予的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化工园区政策、法规、标准、制度等;负责协调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化工园区的相关决策部署;统筹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形成规划体系;负责为化工园区企业提供协调指导和服务;配合化工园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统筹协调化工园区域内其他相关事宜;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存盘归档工作;承办上级对口部门赋予的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考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开发区考核工作;承接上级部门督查任务的受理督办以及开发区重点任务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存盘归档工作;承办上级对口部门赋予的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区域内企业项目备案,协助办理招商引资产业类、民生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前期手续,项目落地后全流程服务工作;负责重点项目谋划、调度、协调和固定资产投资申报等工作;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存盘归档工作;承办上级对口部门赋予的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区域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客商接待、投资、咨询和项目对接;负责招商引资的宣传推介、项目筛选、洽谈及投资协议签订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服务企业职能,加强辖区现有企业跟踪服务;协调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接受企业的意见、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区域内经济运行、综合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统计申报工作;负责项目信息收集、处理、发布;负责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信息开发利用的管理;做好各类数据的信息管理和归档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存盘归档工作;承办上级对口部门赋予的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局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区域内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科技和人才资源对接、科技项目申报、产学研合作等相关服务;负责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培育和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创业;负责科技孵化器、科技示范基地、中试基地的管理和运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协调重点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企业急需紧缺高层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存盘归档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园区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前期谋划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进区企业配套设施并网的协调工作;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内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等工作;配合解决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存盘归档工作;承办上级对口部门赋予的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门授权行使相关职能,负责区域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检查与监督;负责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授权行使相关职能,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污水厂、污水站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存盘归档工作;承办上级对口部门赋予的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审计局主要职责:负责区域内财政财务及审计工作;负责编制投融资计划和预算内外收支计划;负责区域内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协调、对接区域内企业的财政金融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存盘归档工作;承办上级对口部门赋予的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非公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开发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21年收支总预算7360.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8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7360.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60.32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60.32万元,占100 %。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736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79万元,占12.9%;项目支出5633.60万元,占87.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0万元,占0%;公用经费834.79万元,占100%。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6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60.3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0.33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6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79万元,占12.9%;项目支出5633.60万元,占87.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0万元,占0%;公用经费834.79万元,占100%。
(此部分需按一般公共预算表功能科目详细说明)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4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14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或与2020年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或与2020年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或与2020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如果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单位,按如下格式: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占 0 %;项目支出2496.66万元,占100 %。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0万元,占 0 %;公用经费 0 万元,占 0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部门本级共 1 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8.6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作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1年确定 1 个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涉及金额2496.6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
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