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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

        governor
        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9-05-16 16:18: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梨树县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预算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政治协商:对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县委和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梨树县委员会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文教卫史委员会、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下设1家预算单位,分别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梨树县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19年收支总预算 26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5.1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不在列入预算。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26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6.3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3万元,占 100%。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2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万元,占97.63%;项目支出6.3万元,占2.3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72.3万元,占66.27%;公用经费87.7万元,占33.73%。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0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4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万元,占97.63%;项目支出6.3万元,占2.3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72.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4万元),占66.27%;公用经费87.7万元(行政运行24.4万元,政协会议27万元,委员视察36.3万元),占33.7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03万元,占91.26%,主要用于本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3万元,占0.24%,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6.3万元,占 2.3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6.34万元,占6.13%,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6.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完成市委出访任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数持平。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本级共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7万元,与2018年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作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19年确定0个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涉及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

          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梨树县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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